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光纤租赁服务供应商公开比选项目更正公告(第一次)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原公告的比选编号2025)东一法比005号
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光纤租赁服务供应商公开比选项目

首次公告日期:2025年0709

二、更正信息:

更正事项:比选文件

更正原因:变更比选文件”的部分内容

更正内容:

(一)变更比选文件第二部分  用户需求书二、技术要求部分参数

原内容:

运营商应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和线路质量要求,保证采购人租用线路畅通。租用线路的年可用率须平均达到99.90%以上

变更后:

运营商应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和线路质量要求,保证采购人租用线路畅通。租用线路的年可用率须平均达到99.96%以上

 

(二)变更比选文件第二部分  用户需求书二、技术要求部分参数

原内容:

3.服务要求

1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提供的网络必须具有高可靠性,保证采购人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,具有完备的网络健康保障及运营支持体系;

2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提供的网络必须具有很强的安全保密性,确保采购人的业务传输的安全与保密,具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;

3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提供的网络必须具备可扩展能力,能够适应采购人网络结构的变化,具有灵活的伸缩能力,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;

变更后:

3.服务要求

1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提供的网络必须具有高可靠性,保证采购人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,具有完备的网络健康保障及运营支持体系;

2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提供的网络必须具有很强的安全保密性,确保采购人的业务传输的安全与保密,具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;

3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提供的网络必须具备可扩展能力,能够适应采购人网络结构的变化,具有灵活的伸缩能力,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;

4)本次所提供的路由要求物理双路由接入所需的机房;

 

(三)变更比选文件第二部分  用户需求书二、技术要求部分参数

原内容:

3维护时限的要求如下表所示:

故障投诉

故障投诉响应时限≤30分钟。

业务中断恢复时限

不超过5小时

变更后:

3维护时限的要求如下表所示:

故障投诉

故障投诉响应时限20分钟。

业务中断恢复时限

不超过2小时

 

其他内容不变

更正日期:20250711

三、其他补充事项
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  称: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

  址: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66

联系方式:信息中心0769-88677500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  称: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  址: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-809室

联系方式:0769-23663761

3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李间好

  话:0769-23663761

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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