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公告的比选编号:(2025)东一法比005号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光纤租赁服务供应商公开比选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5年07月09日
更正事项:比选文件
更正原因:变更“比选文件”的部分内容
更正内容:
(一)变更比选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二、技术要求的部分参数:
原内容:
运营商应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和线路质量要求,保证采购人租用线路畅通。租用线路的年可用率须平均达到99.90%以上。
变更后:
运营商应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和线路质量要求,保证采购人租用线路畅通。租用线路的年可用率须平均达到99.96%以上。
(二)变更比选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二、技术要求的部分参数:
原内容:
3.服务要求
(1)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提供的网络必须具有高可靠性,保证采购人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,具有完备的网络健康保障及运营支持体系;
(2)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提供的网络必须具有很强的安全保密性,确保采购人的业务传输的安全与保密,具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;
(3)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提供的网络必须具备可扩展能力,能够适应采购人网络结构的变化,具有灵活的伸缩能力,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;
变更后:
3.服务要求
(1)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提供的网络必须具有高可靠性,保证采购人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,具有完备的网络健康保障及运营支持体系;
(2)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提供的网络必须具有很强的安全保密性,确保采购人的业务传输的安全与保密,具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;
(3)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提供的网络必须具备可扩展能力,能够适应采购人网络结构的变化,具有灵活的伸缩能力,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;
(4)本次所提供的路由要求物理双路由接入所需的机房;
(三)变更比选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二、技术要求的部分参数:
原内容:
(3)维护时限的要求如下表所示:
故障投诉 | 故障投诉响应时限≤30分钟。 |
业务中断恢复时限 | 不超过5小时 |
变更后:
(3)维护时限的要求如下表所示:
故障投诉 | 故障投诉响应时限≤20分钟。 |
业务中断恢复时限 | 不超过2小时 |
其他内容不变
更正日期:2025年07月11日
名 称: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
地 址: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66号
联系方式:信息中心0769-88677500
名 称: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地 址: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-809室
联系方式:0769-23663761
项目联系人:李间好
电 话:0769-23663761
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2025年7月11日